规范停车管理“有法可依” 《平凉市机动车停车条例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
9月12日,市政府新闻办举行《平凉市机动车停车条例》新闻发布会,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就《条例》制定的必要性、依据及过程、内容和特点作发布介绍,市公安局、市司法局、市自然资源局、市住建局负责人分别回答记者提问,10名市(区)人大代表受邀列席旁听了新闻发布会。
《平凉市机动车停车条例》经平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1日通过,已由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批准,已于2025年8月5日公布,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《条例》为章条式结构,共六章四十三条。在内容设置上不仅规定了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,还对停车行为和停车服务等予以规范,实现了从“重管理”传统管理型立法向“重服务、重规则、重保障、重共治”服务型立法理念的重大转变,使停车治理纳入城市更新、交通治堵、低碳发展整体框架。《条例》侧重盘活停车资源,建立了机动车停车的综合执法体系,明确了停车设施规划与编制、建设程序与配建标准、经营者主体及职责、收费模式及优惠制度。同时,围绕擦亮平凉“中国优秀旅游城市”名片,助力全国生态文明城市创建,对旅游旺季停车管理专门作出规定,要求旅游景区等客流集中场所合理规划设置短时落客区,制定旅游停车专项管理方案,增设临时停车泊位,切实提升旅游出行体验。
据悉,《条例》是我市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,立足“小切口、小快灵”,着眼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,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,体现“惠民生”“优治理”的管用之法,也是体现立法引领保障善治、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成果。该《条例》的制定,是回应人民群众期盼、以地方性法规明确停车管理的重要立法活动,对于优化停车资源、规范停车秩序、提升停车管理服务水平,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。(记者张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