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相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;
(二)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和行政监督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施条件,为进场交易项目提供平台服务;
(三)依据相关规定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组织实施工作,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政策、法规和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;
(四)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、运行、维护和日常管理,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信息发布、场所设施、专家抽取、交易见证、档案查询、组织交易等服务;
(五)维护交易现场秩序,记录、制止和纠正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,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;
(六)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;
(七)依法依规保存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文档纸质资料、音视频资料和见证档案;
(八)配合相关机构、部门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;
(九)负责按有关规定收取和管理各项交易服务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