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事不扰 有事必到
—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系列谈之一
最近召开的全国两会上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表示,对于涉企乱检查问题,将通过推广非现场监管方式进行纠治,对不涉及安全、生命健康的行业领域,要建立无事不扰清单,最大限度减少入企现场检查。对信用良好的经营主体实施免检、守信少检等措施。这一举措犹如一场及时雨,滋润着广大企业的发展土壤。
近年来,“无事不扰”逐渐成为各地优化营商环境、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的重要理念。所谓“无事不扰”,核心在于减少不必要的涉企行政检查,让企业能够心无旁骛地专注于主营业务,将更多精力、资源投入到生产经营与创新发展之中。以“无事不扰”为导向开展市场监管工作,是构建现代化服务型政府、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关键之举。
在过去,企业常常陷入应付各类行政检查的烦琐事务中,耗费大量的人力、物力与时间成本。一些行政机关的不同科室甚至分批次先后在企业轮番检查,这无疑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实际的打扰。
推行“无事不扰”,需要对涉企行政检查实行全流程、全方位的严格规范。首先,必须明确行政检查的主体资格,坚决杜绝不具备法定检查资质的主体随意开展行政检查;其次,全面清理那些不必要的检查事项,简化检查流程,提高行政效率;再者,强化对检查执行过程的约束,确保执法人员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检查工作,并按照权责透明、用权公开的要求,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布,主动接受公众监督。
当然,“无事不扰”绝不意味着政府监管的缺位或不作为,而是追求监管的精准性与有效性。当前,许多地方已经积极探索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“无事不扰”监管实践。例如,北京率先推出“无事不扰”企业清单试点改革,通过明确清单范围,让企业清晰知晓自身所处的监管环境;浙江全面实行“综合查一次”制度,整合多个部门的检查事项,避免对企业的重复打扰。这些创新举措,通过明确监管边界、优化监管方式,切实为企业减轻了负担,也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。
“无事不扰”是对企业的尊重与信任,而“有事必到”则体现了政府服务企业的担当与作为。当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困难,需要政府支持帮助时,政府应迅速响应,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。只有做到“无事不扰”与“有事必到”有机结合,才能真正让企业放心投资、安心经营、专心创业,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。
各地各部门应积极响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号召,以实际行动细化落实无事不扰企业清单制度,不断探索优化营商环境的新路径、新方法,让广大企业在良好的营商环境中茁壮成长,为实现经济社会的持续繁荣发展贡献力量。
(记者 : 胥富春 编辑:任静 编审:刘英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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