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全市实施
《平凉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》
《平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》情况
王宏林带队
10月8日至10日,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宏林带领执法检查组,对全市贯彻实施《平凉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》《平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。
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赴崇信县、华亭市、崆峒区部分古树名木保护点、林旅融合示范村、海绵化改造工程现场、黄河流域平凉市泾河干流综合治理点等,通过实地查看、听取介绍、翻阅资料等方式,深入了解《平凉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》《平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》贯彻实施情况,并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。
执法检查组指出,近年来,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,依法加强古树名木普查保护,全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,为两部条例的深入实施做了大量艰苦的、卓有成效的工作,探索形成了许多好的做法经验,法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。
执法检查组强调,古树名木是不可多得、难以再生的稀缺资源,要进一步创新方式抓普法、细化责任抓落实、多措并举抓保护、整合力量抓执法,守护好古树名木,保护历史,保护生态。海绵城市建设作为生态修复的重要举措,要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、全力打造海绵城市建设示范样板、增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合力、积极展示海绵城市建设成果,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,持之以恒抓好工作落实。(李子雄)
(撰稿:李子雄 编辑:姚志强 审核:刘英娜)